問題詳情

9.李校長欲根據教育部 103 年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的規範籌組其任職之高中的課程發展委員會。請問,李校長下列何種作法「不符」規定?
(A)在該委員會下設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教學研究會
(B)在該委員會的組織要點中明訂,1/2 以上委員出席、2/3 以上出席委員通過的決議始得陳報主管機關
(C)指定該校教務主任為委員
(D)邀請專家學者代表擔任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統計:A(0),B(3),C(1),D(0),E(0)

用户評論

我可以!】評論

學校課程計畫為學校本位課程規劃之具體成果,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員通過,始得陳報各該主管機關。 

Yin Jen Tsai】評論

課程發展要能因應不同教育階段之教育目標與學生身心發展之特色,提供彈性多元的學習課程,以促成學生適性發展,並支持教師課程研發與創新。學校課程計畫是學生學習的藍圖、課程公共對話與溝通的重要文件;透過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的組織與運作,持續精進國民教育及學校本位課程發展。(一)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與運作1.學校為推動課程發展應訂定「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經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後,據以成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下得設各領域/群科/學程/科目教學研究會。學校得考量學校規模與地理特性,聯合成立校際之課程發展委員會。2.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之組成及運作方式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之,其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