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wn 108】評論
(A)無故開拆他人之郵件(處拘役或新台幣九萬以下罰金)(B)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處新台幣2000-10000罰緩)(C)未經中華郵政公司同意,販售有郵局圖形、記號之商品(處2萬到10萬罰緩)(D)中華郵政以外之其他公司製作發行與郵票類似,具有交付郵資證明之票證(處2萬以上10萬下罰緩緩,並按次連續處罰)
【努力為了穩定的未來】評論
第38條(妨害郵件秘密罪)無故開拆或隱匿...
【考回南部!!】評論
第38條(妨害郵件秘密罪)無故開拆或隱匿...
【簡志帆】評論
bcd-罰鍰
【gaga lee】評論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林宇】評論
A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