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公開發行公司董事間應有超過多少比例席次,不得具有配偶之關係?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五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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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榜眼】評論

證券交易法 第26-3條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五人。政府或法人為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時,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由其代表人同時當選或擔任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不適用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公司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董事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下列關係之一:一、配偶。二、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公司除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監察人間或監察人與董事間,應至少一席以上,不得具有前項各款關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