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汶亭】評論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民國 101 年 10 月 05 日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五人,一百零一學年度提高至每班一.五 五人,一百零二學年度提高至每班一.六人。全校未達九班而學生人 數達五十一人以上者,另增置教師一人。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
【蕭君彤】評論
四、 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一.六五人。全校未達九班而學生人數達五十一人以上者,另增置教師一人。(106/8/30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