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有關警勤區訪查之記事人口,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48 條規定,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哪些方法,以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其包括下列何者?
(A)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醫療機構
(B)訪查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並提供必要之安全措施
(C)告知相對人其得行使之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D)查訪並告誡相對人
(E)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

參考答案

答案:A,B,D,E
難度:適中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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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C)告知X相對人X其得行使之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告知被害人三、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 有關警勤區訪查之 記事人口,依據 《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48條規定,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哪些方法,以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其包括下列何者O(A)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醫療機構O(B)訪查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並提供必要之安全措施O(D)查訪並告誡相對人O(E)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 法規名稱: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48 條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必要時應採取下列方法保護被害人及防止家庭暴力之發生:一、於法院核發緊急保護令前,在被害人住居所守護或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家庭成員之必要安全措施。二、保護被害人及其子女至庇護所或醫療機構。三、告知被害人其得行使之權利、救濟途徑及服務措施。四、查訪並告誡相對人。五、訪查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並提供必要之安全措施。警察人員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製作書面紀錄;其格式,由中央警政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