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ox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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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以美國為例:分為參議院(上議院)與眾議院(下議院)。參議員每州2名,共100名。眾議員共435名。兩院制起源在於建國者希望建立一個貼近民意的「人民議院」,並受到參議院的制衡。因此在憲法的設計上,參議院及眾議院各有其專有的權力,但某些眾議院獨有的權力必須受到參議院的制衡。依上述,可知兩院制目的在相互制衡,因此選項(D)並非是其制度優點。附註:美國憲法設計除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制衡外,就代表立法權的國會部分,也建立了兩院制,原因在於考量到人性的弱點(權力導致腐化,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化),因此將國家權力分散,避免專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