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尤睿憲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緊急救護辦法§13直轄市、縣 (市) 消防機關依據下列各款之規定,實施救護車輛及裝載物品之消毒或去污處理:一、定期消毒:每月一次。二、使用後之消毒:每次使用後。三、去污處理:每次運送受化學、輻射物質污染之傷病患後。實施前項之定期消毒時,應將其情形記入消毒實施表。
【用戶】Even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緊急救護辦法第13條#1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依據下列各款之規定,實施救護車輛及裝載物品之 消毒或去汙處理: 一、定期消毒:每月一次。 二、使用後之消毒:每次使用後。 三、去汙處理:每次運送受化學、輻射物質汙染之傷病患後。#2 實施前項之定期消毒時,應將其情形記入消毒實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