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積欠乙基於同一消費借貸契約關係所生本金、利息及清償債務之費用,均已屆清償期。如甲為清償而提出之給付不足清償全部債務,而須決定抵充之順序時,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僅甲得指定抵充之順序
(B)僅乙得指定抵充之順序
(C)甲、乙皆得指定抵充之順序
(D)甲、乙得約定抵充之順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3103
統計:A(184),B(90),C(50),D(40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要物契約、遺產分割、清償

用户評論

shyotoku317】評論

最佳解的法條內容有誤吧?

廢柴大叔】評論

如果在考場頭昏昏應該就選A了,不過現在多看幾次,覺得題目已經排除321適用,也就是322所指的清償人不為指定

桂桂】評論

這題如果沒選項(D),(A)應該也是正確答案,選擇題無非就是從四個選項挑出最合適的答案。抵充有321指定抵充與322法定抵充,所以甲乙可以約定要由甲來指定,亦或不指定時依322方式。

Dorothy】評論

原則上是由甲乙自行約定若沒約定才依民法321~323的規定

龔碧芸】評論

321:原則由當事人協議,例外清償人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