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何種人員,無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
(A)國立大學聘任之未兼行政職教師
(B)公立學校之職員
(C)部隊連長
(D)公營事業官派董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1224
統計:A(211),B(7),C(6),D(21),E(0)

用户評論

【用戶】Yi-Yu Gu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用戶】沈靜文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308 號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號解釋,應予補充。至專任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仍不得在外兼職。

【用戶】Yi-Yu Guo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

【用戶】沈靜文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308 號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適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號解釋,應予補充。至專任教師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仍不得在外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