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甲所有的A屋蓋在乙已登記的B地上18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可主張時效取得B地的所有權
(B)乙可向甲主張B地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甲拆屋還地
(C)乙不可向甲主張B地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甲拆屋還地
(D)甲如為善意占有人,始得主張時效取得B地的所有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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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趙祐謙】評論

第 769 條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占有人在和平(沒有強暴脅迫)、公然(不隱匿,以大家都看得見的情形)、繼續(持續)的情況下,占有土地滿20年,占有人可主張時效取得土地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