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或建物權利之移轉、消滅或其內容、次序變更為標的之請求權所為之登記,稱為:
(A)保存登記
(B)預告登記
(C)附記登記
(D)變更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8298
統計:A(3),B(167),C(1),D(7),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 79-1條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