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tupid kitt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449條(租賃之最長期限) 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 前項期限,當事人得更新之。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不適用第一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