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乙二人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甲、乙二人將 A 地出租予丙興建廠房。現甲欲將其應有部分出售予丁,請問:若乙、丙皆欲主張優先購買權,其各自之法令依據為何(5 分)?若乙、丙之優先購買權發生競合,應以何者為優先(5 分)?申請土地權利移轉登記時,應如何證明乙、丙已放棄或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5
統計:A(1),B(1),C(0),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