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f Guo】評論
渥爾夫Wolf(1975)對抗式評鑑【又稱司法式評鑑】 1. Wolf(1975)將審判程序應用於評鑑上形成所謂的「對抗式評鑑」(adversaryevaluation)。2. 其是從二面的觀點來看評鑑的項目,要求特定的個人,針對評鑑的問題做出判斷。 這個模式的四個階段是:產生問題、選擇問題、準備論證及聽證階段。3.優點:問題相關的證據論點有競爭力,可提升論點的品質。缺點:提出論證者的表達技巧優劣,會影響其他人員的判斷,而且參與人士較 多,經費開銷頗大。◎ OEWENS:提出對抗模式用在教育評鑑的七個方法: 1.探究新課程或既存課程的價值 2.選擇新教科書 3.估量革新與現存制度之相合性 4.揭示由不同代...
【正能量!!】評論
CIPP評鑑模式是由史塔佛賓(Dr.Daniel Stufflebeam)所建構,史塔佛賓致力於領導評鑑學門理論的建構過程逾40年,他與其學生所定義、思辨及實踐重要的評鑑理論與方法論,包括:評鑑、後設評鑑、評鑑專業標準等,其傑出學術貢獻亦豐富方案評鑑、人員評鑑、後設評鑑等理論的內涵。 CIPP模式可分為四大部分:(一)背景評鑑(context evaluation)(二)輸入評鑑(input evaluation)(三)過程評鑑(process evaluation)(四)成果評鑑(product evaluation)CIPP→背書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