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 小叮噹使用高斯消去法,在紙上解三元一次聯立方程式如下: 

 ,a,b,c 不慎汙損,請幫他找回(a,b,c) 為 _________。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8915
統計:A(125),B(578),C(94),D(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530

用户評論

【用戶】鴨凡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用戶】107警特受訓中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392司法權之一之刑事訴訟、即刑事司法之裁判,係以實現國家刑罰權為目的之司法程序,其審判乃以追訴而開始,追訴必須實施偵查,迨判決確定,尚須執行始能實現裁判之內容。是以此等程序悉與審判、處罰具有不可分離之關係,亦即偵查、訴追、審判、刑之執行均屬刑事司法之過程,其間代表國家從事「偵查」「訴追」「執行」之檢察機關,其所行使之職權,目的既亦在達成刑事司法之任務,則在此一範圍內之國家作用,當應屬廣義司法之一。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自非僅指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之司法機關而言,而係包括檢察機關在內之廣義司法機關。憲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所規定之「審問」,係指法院審理之訊問,其無審判權者既不得為之,則此兩項所稱之「法院」,當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之謂。法院以外之逮捕拘禁機關,依上開憲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應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將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之人民移送該管法院審問。

【用戶】閃亮亮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1 依司法院釋字第 392 號解釋,關於憲法第 8 條所稱之司法機關與法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n(A)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僅指憲法第 77 條規定之司法機關,不包括檢察機關n(B)廣義之法院係指國家為裁判而設置之人及物之機關,此即組織法上意義之法院,不包括檢察機關n(C)由法院依法定程序審問,此處法院指有審判權之法官所構成之獨任或合議之法院n(D)賦予檢察官撤銷羈押或其他有關羈押被告各項處分之權,符合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保障之意旨n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n 106 年 - 106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3532答案:C

【用戶】Taylor Xu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因為廣義司法機關就包含狹義司法機關了呀~A,C屬於廣義司法機關,D屬於狹義司法機關,B不屬於司法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屬於行政院內政部裡面的一個組織,故B屬於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