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廠商申訴有理由而由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撤銷異議處理結果時,機關應於幾日內為適當之處置?
(A)10 日
(B)20 日
(C)30 日
(D)15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26912
統計:A(46),B(34),C(27),D(186),E(0)

用户評論

Robert Tang】評論

第85條(招標機關對審議判斷之處理)  審議判斷指明原採購行為違反法令者,招標機關應另為適法之處置。   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於審議判斷中建議招標機關處置方式,而招標機關不依建議辦理者,應於收受判斷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報請上級機關核定,並由上級機關於收受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以書面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及廠商說明理由。   第一項情形,廠商得向招標機關請求償付其準備投標、異議及申訴所支出之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