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iferwong2】評論
第 三 條 食品用洗潔劑之衛生應符合下列標準:nn一、 砷:0.05 ppm以下(以As2O3計);依產品標示,於稀釋後使用時之溶液濃度為基準。nn二、 重金屬:1 ppm以下(以Pb計);依產品標示,於稀釋後使用時之溶液濃度為基準。nn三、 甲醇含量:1 mg/mL以下。nn四、 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nonylphenol及nonylphenol ethoxylate):百分之0.1(重量比)以下。nn五、 螢光增白劑:不得檢出。nn六、 香料及著色劑,應以准用之食品添加物為限。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