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5.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新成立之事業單位,應於成立之日起至遲幾日內,為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之勞工,向勞工保險局辦理提繳手續?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2609
統計:A(15),B(30),C(44),D(6),E(0)

用户評論

Gavin】評論

勞工退休金條例 第 9 條雇主應自本條例公布後至施行前一日之期間內,就本條例之勞工退休金制度及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以書面徵詢勞工之選擇;勞工屆期未選擇者,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勞工選擇繼續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者,於五年內仍得選擇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雇主應為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之勞工,依下列規定向勞保局辦理提繳手續:一、依第一項規定選擇適用者,應於本條例施行後十五日內申報。二、依第二項規定選擇適用者,應於選擇適用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三、本條例施行後新成立之事業單位,應於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