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勳】評論
1.刑期於無刑-- 是指刑罰在於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刑的目的,再白話點就是,刑罰的條文最終的目的是期望…百姓害怕被處以刑罰而皆不犯罪,這樣最終就達到不用刑罰的目的了!2.與特別預防理論相對的是一般預防理論, 1一般預防理論是早期的論理,也就是說判刑是為了讓犯罪人接受應有的報應、藉以威嚇其他犯罪人(也就是應報主義、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2特別預防理論是來自教育刑的理念(再社會化),近代採教育刑的理念,也就是說刑罰是來矯正犯罪人或教育犯罪人,促使犯罪人再社會化,使他們能早日回歸社會生活,而再成為社會的一份子。 因為執行死刑後人就死了,不可能使之悔改而再回到社會從新做人(沒有矯治犯罪的功能),而且死所以才會有很多學者建議廢除死刑。
【金榜題名】評論
這題是要考律師的人才會知道吧?!這只是公民啊!
【Civy King Guo】評論
綜合理論-折衷特別預防理論-促使犯罪人再社會化 回歸社會一般預防理論-接受應有的懲罰應報理論-以牙還牙
【chiangpinyi】評論
無罪推定是哪方面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