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榜】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六條省 : 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通過,報行政院核定。 縣(市):由縣(市)提請縣(市)議會通過 , 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 , 報縣政府核定。直轄市、 市之區、里: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
【吳小米】評論
市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對嗎?
【何志勇】評論
這裡指的市,應該是指縣(市)的市,而不是鄉(鎮市),所以是D沒錯。
【巫承翰】評論
(A)還有直轄市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