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 Hsieh】評論
是選錯誤哦~
【s33911】評論
B. 並不限於內亂及外患罪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IA/095/IA-B-095-007.htm
【97141346】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新舊對照(現行法刪除內亂外患):舊法第 4 條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四屆起二百二十五人,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之限制:一 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一百六十八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 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四人。三 僑居國外國民八人。四 全國不分區四十一人。前項第三款、第四款名額,採政黨比例方式選出之。第一款每直轄市、縣市選出之名額及第三款、第四款各政黨當選之名額,在五人以上十人以下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一人,超過十人者,每滿十人應增婦女當選名額一人。第四屆立法委員任期至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止。第五屆立法委員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為四年,連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