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甲、乙締結買賣契約後,雙方又合意解除契約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當然互負回復原狀義務
(B) 該合意解除須原有法定解除原因,始生效力
(C) 雙方得於合意解除時約定彼此權利義務
(D) 甲乙原訂契約當然地溯及失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77941
統計:A(35),B(5),C(65),D(12),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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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假設甲、乙買賣車子後,甲為買方花100萬、乙為賣方,甲在買賣後一年(即使不使用車子的情形下),甲、乙合意解除契約,是就現存車子的市價乙買回70萬(必然會低於100萬)!其乙必然無法要求甲償還「原封不動、完好如初」的車子,故無法履行「回復原狀」之義務。故答案應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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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合意解除契約不當然適用第259條關於回復原狀之規定,若當事人違反合意解除之效果時,適用不當得利176條之規定所以A錯合意解除契約不以當事人有無解除權為限所以B錯合意解除契約是以第二次契約來解除第一次契約,其中的權利義務需要雙方合意,所以不當然地溯及失效所以D錯個人覺得2樓的論述後段有點問題,合意解除契約目的就不是再回復原狀,解除權的行使需有法定或約定為前提。且為單方意思表示的形成權但是合意解除沒有這個前提,也就是今天訂定契約後,隨時都可由雙方進行合意解除,而且是要合意就是雙方意思要對立且一致。有一點點違約的味道在,所以不會去適用259條回復原狀,而是透過雙方意思一致做成新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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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假設甲、乙買賣車子後,甲為買方花100萬、乙為賣方,甲在買賣後一年(即使不使用車子的情形下),甲、乙合意解除契約,是就現存車子的市價乙買回70萬(必然會低於100萬)!其乙必然無法要求甲償還「原封不動、完好如初」的車子,故無法履行「回復原狀」之義務。故答案應為C

【用戶】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合意解除契約不當然適用第259條關於回復原狀之規定,若當事人違反合意解除之效果時,適用不當得利176條之規定所以A錯合意解除契約不以當事人有無解除權為限所以B錯合意解除契約是以第二次契約來解除第一次契約,其中的權利義務需要雙方合意,所以不當然地溯及失效所以D錯個人覺得2樓的論述後段有點問題,合意解除契約目的就不是再回復原狀,解除權的行使需有法定或約定為前提。且為單方意思表示的形成權但是合意解除沒有這個前提,也就是今天訂定契約後,隨時都可由雙方進行合意解除,而且是要合意就是雙方意思要對立且一致。有一點點違約的味道在,所以不會去適用259條回復原狀,而是透過雙方意思一致做成新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