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公司辦理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股票,自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起,應依規定於交付股票日按標的股票之時價計算為員工那一類所得,依所得稅法第 88 條規定辦理扣繳?
(A)營利所得
(B)利息所得
(C)薪資所得
(D)其他所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97232
統計:A(57),B(12),C(403),D(62),E(0)
用户評論
【Lilian Lee】評論
99年1月1日起,企業辦理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股票者,應在交付股票日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以時價計算員工薪資所得。由於員工分紅配股所得改按實價課稅,因此不再適用最低稅負制規定,取得員工分紅配股收入者,應全數併入一般個人綜合所得,按累進稅率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