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因下列何事由而解散者,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生效力?
(A)會員大會之決議
(B)破產
(C)會員不滿七人時
(D)選項ABC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1538
統計:A(6),B(2),C(0),D(5),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柏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期貨交易法第33條會員制期貨交易所因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