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下列有關審計辦理方式的敘述,何者正確?
(A)審計機關應經常或臨時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其未就地辦理者,得隨時稽察之
(B)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一切收支及財物,得通知其送審,並得派員抽查之
(C)審計機關對於公庫及各地區支付機構經管事務,應隨時派員抽查
(D)各機關應編製會計報告連同相關資訊檔案,依限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並得通知其檢送原始憑證或有關資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2),E(0)
用户評論
【Milk】評論
審計法第 十二 條 審計機關應經常或臨時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其未就地辦理者,得通知其送審,並得派員抽查之。第 十三 條 審計機關對於各機關一切收支及財務,得隨時稽察之。第三十七條 審計機關應派員駐在公庫及各地區支付機關辦理審計事務;其因故未派駐審人員者,得隨時派員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