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自由心證原則係指下列何者?
(A) 證據能力之有無由法官自由判斷
(B) 證據價值之高低由法官自由評價
(C) 證據方法由法官自由選擇
(D) 證明之程度由法官自由決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6329
統計:A(17),B(40),C(1),D(21),E(0)
用户評論
【Shi Wen LI】評論
證據與待證事實間關係的強弱,是謂證據的證明力。法官根據某證據的證明力的強弱,決定是否採用該證據以作成判決。在這之前,法官必須在不受非法外力干擾下,獨自在心中依據論理及經驗法則理解證據所代表的意義,以評估證據的證明力。這個過程就是「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