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依銀行法之規定,在計算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之股份時,不包括金融機構因承受擔保品所取得,且自取得日起未滿幾年之股份?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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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Lis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25-1 條第3項計算前二項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之股份,不包括下列各款情形所持有之股份:一、證券商於承銷有價證券期間所取得,且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間內處分之    股份。二、金融機構因承受擔保品所取得,且自取得日起未滿四年之股份。三、因繼承或遺贈所取得,且自繼承或受贈日起未滿二年之股份。

【用戶】Lisa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25-1 條第3項計算前二項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之股份,不包括下列各款情形所持有之股份:一、證券商於承銷有價證券期間所取得,且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間內處分之    股份。二、金融機構因承受擔保品所取得,且自取得日起未滿四年之股份。三、因繼承或遺贈所取得,且自繼承或受贈日起未滿二年之股份。

【用戶】多莉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第 25-1 條(單純法條題自己看)第三項計算前二項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之股份,不包括下列各款情形所持有之股份:一、證券商於承銷有價證券期間所取得,且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間內處分之股份。二、金融機構因承受擔保品所取得,且自取得日起未滿四年之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