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A 律師向 B 酒商訂購紅酒 30 箱,簽發匯票一紙予 B,到期日記載為:民國 109 年 7 月 13 日。此屬於下列何種記載方式?
(A)見票即付
(B)發票日後定期付款
(C)見票後定期付款
(D)定日付款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愛睡的綿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65 條匯票之到期日,應依左列各式之一定之:一、定日付款。二、發票日後定期付款。三、見票即付。四、見票後定期付款。分期付款之匯票,其中任何一期,到期不獲付款時,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前項視為到期之匯票金額中所含未到期之利息,於清償時,應扣減之。利息經約定於匯票到期日前分期付款者,任何一期利息到期不獲付款時,全部匯票金額視為均已到期。第 66 條見票即付之匯票,以提示日為到期日。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於前項提示準用之。第 67 條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依承兌日或拒絕承兌證書作成日,計算到期日。匯票經拒絕承兌而未作成拒絕承兌證書者,依第四十五條所規定承兌提示期限之末日,計算到期日。第 68 條發票日後或見票日後一個月或數個月付款之匯票,以在應付款之月與該日期相當之日為到期日;無相當日者,以該月末日為到期日。發票日後或見票日後一個月半或數個月半付款之匯票,應依前項規定,計算全月後加十五日,以其末日為到期日。票上僅載月初、月中、月底者,謂月之一日、十五日、末日。

【用戶】愛睡的綿羊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65 條匯票之到期日,應依左列各式之一定之:一、定日付款。二、發票日後定期付款。三、見票即付。四、見票後定期付款。分期付款之匯票,其中任何一期,到期不獲付款時,未到期部分,視為全部到期。前項視為到期之匯票金額中所含未到期之利息,於清償時,應扣減之。利息經約定於匯票到期日前分期付款者,任何一期利息到期不獲付款時,全部匯票金額視為均已到期。第 66 條見票即付之匯票,以提示日為到期日。第四十五條之規定,於前項提示準用之。第 67 條見票後定期付款之匯票,依承兌日或拒絕承兌證書作成日,計算到期日。匯票經拒絕承兌而未作成拒絕承兌證書者,依第四十五條所規定承兌提示期限之末日,計算到期日。第 68 條發票日後或見票日後一個月或數個月付款之匯票,以在應付款之月與該日期相當之日為到期日;無相當日者,以該月末日為到期日。發票日後或見票日後一個月半或數個月半付款之匯票,應依前項規定,計算全月後加十五日,以其末日為到期日。票上僅載月初、月中、月底者,謂月之一日、十五日、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