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tsunland】評論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 3 條(三)客戶或具控制權者為下列身分者,除有第六條第一項第三款但書情形或已發行無記名股票情形者外,不適用第四款第三目辨識及驗證實質受益人身分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