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詹】評論
【譯文】使用軍隊作戰的法則是﹕有十倍於敵的兵力就圍殲他,有五倍於敵的兵力就進攻他,有兩倍於敵的兵力就設法各個擊破他,同敵人兵力相等要設法分散敵人的兵力,如果我方兵力少於敵人,那就要盡可能地採取防守的策略,如果我方戰鬥力不如敵人,那就要盡可能地避免同敵人交戰,即能打贏就打,打不贏就避開的辦法。
【Pon Lin】評論
why?
【馬自達】評論
「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是說明野戰中兵力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