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小慈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修法了!!原住民幼兒就讀公私立幼稚園學費補助辦法 民國 100 年 11 月 11 日第 3 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原住民幼兒,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上、下學期,依下列規定補助其學費:一、就讀公立幼稚園者,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收費規定,補助全學期全額之學費。二、就讀立案私立幼稚園者,每名幼兒每學期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戶年所得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之原住民幼兒,除前項學費補助外,並得依五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規定,申領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用戶】Ambramson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月四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69038B 號令、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教字第 10200453481 號令會銜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