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張君購入房地產一筆,於民國 105 年 2 月 1 日完成移轉登記,購買價格為 4,000 萬元,後將該房地產出售,於次年 3 月 1 日,完成移轉登記,售價為 5,000 萬元,出售時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 500 萬元,繳納土地增值稅 50 萬元,無法舉證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而支付之費用,請計算該筆房地產之課稅所得額:
(A)200萬元
(B)250萬元
(C)450萬元
(D)95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Allan Pan】評論

無法舉證的費用以售出額5%計算=5000萬x5%=250萬房地交易所得=5000萬-4000萬-250萬=750萬課稅所得=750萬-土地漲價總數額500萬=250萬

薛惠芬】評論

請問4F,為何無法舉證算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