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為區域性之公法社團
(B)鄉(鎮、市)之自治權受憲法上之制度保障
(C)除自治事項外,亦辦理上級政府之委辦事項
(D)得依法規將自治事項委由所屬下級行政機關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5),B(10),C(1),D(4),E(0)

用户評論

dephny-坐四望三感恩】評論

憲法本文中,最基層之地方自治團體為:縣市 地方制度法規定最基層的地方自治團體為:鄉鎮市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補充~ 我的疑問, 自治團體是公法社團嗎?行政主體之類型:公法社團公法社團係由成員所組成,管理共同事務,並在一定範圍內行使公權力。公法社團之類型以成員作為分類,可再細分成以下幾種類別:(1)地域型的公法社團:如前述地方自治團體。(2)身份型的公法社團:如前述農田水利會,由身份而取得成員資格。(3)聯合團體:指由公法人作為成員,由公法人組成的公法社團。

小銀】評論

公法社團分為三種:一、國家:中華民國二、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原住民自治區三、地方水利自治團體:農田水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