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臺北市政府委託甲民間團體行使公權力,致人民權益受侵害而提起訴願,其訴願管轄機關為何?
(A)甲民間團體
(B)臺北市政府
(C)中央主管機關
(D)行政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3636
統計:A(2),B(19),C(1),D(0),E(0)

用户評論

心愛林】評論

訴願法 第 4 條訴願之管轄如左: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提起訴願。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訴願法 第 7...

靖耘】評論

如同政府委託拖吊業者,若車有受損,則向政府訴願

Damaris】評論

依訴願法第十條之規定「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