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安陵容】評論
把公務人員從公司職等位階結構中所佔據的第8職等位置,調任至第7職等位置;過程中,涉及了「財富」、「尊嚴」以及「角色內涵」等諸多面向;如該公務人員「不服違法、不當之行政處分〈如惡意地降級調任之處分〉」時,可向保訓會提出複審之救濟措施;如不滿保訓會之複審決定,可自決定書送達後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出撤銷訴訟──撤銷該違法、不當之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