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關於假扣押、假處分、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敘述何者錯誤?
(A)假扣押之目的為凍結財產、假處分之目的為凍結現狀、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之目的則為維護法秩序
(B)選項皆非
(C)三者之聲請人皆僅限債權人
(D)三者管轄法院皆為本案管轄法院或標的物所在地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35018
統計:A(55),B(200),C(515),D(41),E(0)

用户評論

【用戶】五色幸運草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C)假扣押:  第 522 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  假扣押。  前項聲請,就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亦得為之。假處分:  第 532 條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處分。  假處分,非因請求標的之現狀變更,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  虞者,不得為之。定暫時狀態:  第 538 條  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之危險或有其他相  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時狀態之處分。  前項裁定,以其本案訴訟能確定該爭執之法律關係者為限。  第一項處分,得命先為一定之給付。  法院為第一項及前項裁定前,應使兩造當事人有陳述之機會。但法院認為  不適當者,不在此限。

【用戶】Lyu CingYa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538條債務人可以聲請?

【用戶】人生就像心電圖,一帆風順就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2F:在婚姻事件程序,如夫妻間就子女的監護已生爭執,也可為子女的利益,聲請法院命夫或妻暫行監護子女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的目的不全然在保證債權人之強制執行,而是就有爭執之法律關係定暫時狀態。聲請人依該裁定所定之暫時狀態假處分實現權利,相對人亦應履行其義務。下例非債權人與債務人關係國民黨曾開除王金平委員之黨籍,因王委員是國民黨不分區立委,一旦喪失國民黨籍,將一併喪失立法院院長之職位,王委員即透過定暫時狀態處分暫時確保其黨籍,而不致立即喪失立法院院長身分。

【用戶】Lyu CingYa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538條債務人可以聲請?

【用戶】人生就像心電圖,一帆風順就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2F:在婚姻事件程序,如夫妻間就子女的監護已生爭執,也可為子女的利益,聲請法院命夫或妻暫行監護子女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A)假扣押之目的為凍結財產、假處分之目的為凍結現狀、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之目的則為維護法秩序(O)(C)三者之聲請人皆僅限債權人(X;非僅限債權人)(D)三者管轄法院皆為本案管轄法院或標的物所在地法院 (O)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的目的不全然在保證債權人之強制執行,而是就有爭執之法律關係定暫時狀態。聲請人依該裁定所定之暫時狀態假處分實現權利,相對人亦應履行其義務。下例非債權人與債務人關係:國民黨曾想開除王金平委員之黨籍,因王委員是國民黨不分區立委,一旦喪失國民黨籍,將一併喪失立法院院長之職位,王委員即透過定暫時狀態處分暫時確保其黨籍,而不致立即喪失立法院院長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