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信宏】評論
申請發給建築執照乃是依法而發,然機關單位卻予否准,故應當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OO】評論
課予義務訴訟1.應作為而不作為2.予以駁回行政訴訟法 第 5 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