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s】評論
http://mypaper.pchome.com.tw/macotochen/post/1312629672民主、公開與公正之行政程序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謝謝好友Wei-Li Yang熱心解答!
【朝廷菁英,108考上!!】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47條
【Go for it!】評論
第47 條,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除基於職務上之必要外,不得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 公務員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時,應將所有往來之書面文件附卷,並對其他當事人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