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群明】評論
美國教育心理學家布魯姆將教育目標分為認知、情意、技能三類。在認知領域中,又可依序細分為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價等六個認知層次。
【Tian Chin Wen】評論
*2001年布魯姆修訂認知層次的最高目標為創造*(害我一時把應用看成創造)
【Gbf Guo】評論
1、2001:認知向度。〈1〉記憶、〈2〉了解、〈3〉應用、〈4〉分析、〈5〉評鑑、〈6〉創造。2、安德森L.W.Anderson在2001年修訂Bloom的教育目標分類方式→知識向度。〈1〉事實知識、〈2〉概念知識、〈3〉程序知識、〈4〉後設認知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