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與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如何處罰?
(A)原則上直接依刑事法律處罰
(B)直接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
(C)由主管之行政機關決定
(D)由司法機關裁判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0101
統計:A(6686),B(105),C(47),D(2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罰法、訴願法、行政執行法

用户評論

壹貳參】評論

行政罰法 第26條(一行為同時違反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處罰及適用範圍)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   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   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

Jasper Chen】評論

行政罰法第26條

Ya Ya Chou】評論

行政罰法 第26條(一行為同時違反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處罰及適用範圍)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