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被徵收之土地,原土地所有權人對於需用土地人於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幾年內,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得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收回其土地?
(A)三年
(B)五年
(C)七年
(D)九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1626
統計:A(223),B(39),C(4),D(0),E(0)

用户評論

凌興泓】評論

土地徵收第 9 條

lovelycat216】評論

這題是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第一項中的情況一

n4687102】評論

比較土地法與土地徵收條例,對原土地所有人收回土地的差異:土地法219土地徵收條例9時間發竣滿1年之次日起5年內公告日20年內徵收1.未依原定興辦事業2.發竣一年,計畫未開始1.未依原定興辦事業2.發竣3年,計畫未開始3.未滿5年,不繼續原計畫繳價6月繳原受領價額6月繳原受領價額+地價加成補償歸責可歸責土地所有人,不得收回不可歸責需土人,不得收回優買土所人與繼承人有優買權沒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