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Yi Ka】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九條第四項不能依前三項確定賠償義務機關,或於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二十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Aimee Kung】評論
國家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二十日內應為確定,否則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