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應如何行使?
(A)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後,向監察院提出
(B)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後,向監察院提出
(C)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D)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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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happy501】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五項(總統彈劾2分之★...

邊伯賢的小可愛❤️】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