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mallship Lin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189條
【用戶】Juun F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定作人不負損害賠償責任。但定作人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