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下列有關公務人員保障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得提起復審
(B)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提供之工作條件認為不當者,得提起申訴
(C)不服復審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請求救濟
(D)不服申訴決定者,得向行政法院請求救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5243
統計:A(81),B(50),C(133),D(228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訂正、公務員不服、公務員不服

用户評論

【用戶】楊奇霖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D 保訓會再申訴

【用戶】Grace Hu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C) 不是向保訓會提起復審, 再複審嗎?

【用戶】diaborsaps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沒錯但是也有另一選擇提出行政訴訟

【用戶】~QQ要上榜~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是提起 再審議 還是 再複審?  好像沒有再複審吧? 0.0§94:復審事件經保訓會審議決定,除復審人已依法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者外(行政訴訟),於復審決定確定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處分機關或復審人得向保訓會申請再審議: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二、決定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者。三、決定機關之組織不合法者。四、依本法應迴避之委員參與決定者。五、參與決定之委員關於該復審事件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者。六、復審之代理人或代表人,關於該復審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決定者。七、證人、鑑定人或通譯就為決定基礎之證言、鑑定或通譯為虛偽陳述者。八、為決定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九、為決定基礎之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