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關於僱傭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僱傭契約之專屬性較低,故僱用人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三人,無需受僱人同意
(B)受僱人服勞務,因非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受損害者,得向僱用人請求賠償
(C)定期之僱傭契約,若當事人之一方遇有重大事由,仍得於期限屆至前終止契約
(D)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原則上係由僱用人與受僱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
統計:A(6),B(0),C(1),D(1),E(0)

用户評論

【用戶】a818208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484 條僱用人非經受僱人同意,不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三人,受僱人非經僱用人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當事人之一方違反前項規定時,他方得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