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第 25 條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經學校或主管機關調查屬實後,應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自行或將加害人移送其他權責機關懲處。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事件之懲處時,並得命加害人為下列一款或數款之處置:一、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向被害人道歉。二、接受八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三、接受心理輔導。四、其他符合教育目的之措施。第一項懲處涉及加害人身分之改變時,應給予其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
【Bearcat】評論
太興奮了 按到D
【Meilien Mei】評論
又來了都會自動選d
【Verna Lin】評論
選C變成D,然後根本沒有D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