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對九年一貫課程總綱及各學習領域課程綱要內容,可歸納出以下內涵(陳伯璋,1999;高新建,2004):(一)基本能力取代學科知識:以培養現代國民所需的基本能力為課程設計的核心架構。(二)統整連貫的學習領域課程設計:以統整學習領域的合科教學取代分科教學,建構完整的知識體系。(三)提供更多彈性教學的自主空間:以學校本位課程發展取代中央統一課程設計的做法,賦予學校教師主動發展課程、自編教材,及選擇教科書的機會,以符合學生的實際需要。(四)課程綱要取代課程標準,層級分工取代中央集權:各個教育權責層級共同分工、分別擔負課程決定與評鑑的行政體制,降低中央課程控制的程度,給予地方及學校較多的彈性與自主空間,同時課予績效責任。(五)新興議題的融入:反應當前社會關注的議題,包括資訊、環境、兩性、人權、生涯發展、家政等,培養學生因應新世代所需的能力。
【馬自達】評論
在吳前部長京「好事就快做」的積極態度、及回應民間教改團體及立法院附帶決議的要求之下,本部遂於八十六年四月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以任務編組、多元參與方式進行「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研訂工作。其修訂的主要原則有五:重視中小學課程的一貫性與統整性、以學習領域與統整教學為原則、以基本能力為核心架構、規劃國小實施英語教學、以及縮短上課時數與建構學校本位課程。 一、重視中小學課程的一貫性與統整性二、以學習領域與統整教學為原則三、以基本能力為核心架構四、規劃國小實施英語教學五、縮短上課時數與建構學校本位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