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無敵】評論
第 6 條 1.直轄市、縣(市)主管...
【丰】評論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 6 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地方性教保服務方案之規劃、實驗、推展及獎助。(A)二、教保服務機構之設立、監督、輔導及評鑑。(B)三、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或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之推動。四、親職教育之規劃及辦理。(C)五、地方性教保服務基本資料之蒐集、調查、統計及公布。六、其他地方性教保服務之相關事項。
【大家考試加油】評論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D是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