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如果家長質疑學校為何頻頻催收健康檢查回條,護理師可以援引學校衛生法第幾條向家長說明?
(A)第十條
(B)第十一條
(C)第十二條
(D)第十三條。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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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馮馮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11條:學校對罹患視力不良、齲齒、寄生...

【用戶】Shu Ching Ch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八條 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辦理學生健康檢查;必要時,得辦理學生及教職員工臨時健康檢查或特定疾病檢查。前項學生健康檢查之對象、項目、方法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第九條 學校應將學生健康檢查及疾病檢查結果載入學生資料,併隨學籍轉移。前項學生資料,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但應教學、輔導、醫療之需要,經學生家長同意或依其他法律規定應予提供者,不在此限。第十條 學校應依學生健康檢查結果,施予健康指導,並辦理體格缺點矯治或轉介治療。第十一條 學校對罹患視力不良、齲齒、寄生蟲病、肝炎、脊椎彎曲、運動傷害、肥胖及營養不良等學生常見體格缺點或疾病,應加強預防及矯治工作。第十二條 學校對患有心臟病、氣喘、癲癇、糖尿病、血友病、癌症、精神疾病、罕見疾病及其他重大傷病或身心障礙之學生,應加強輔導與照顧;必要時,得調整其課業及活動。